发布时间:2013/01/04
根据省物价局《关于车用燃气价格管理权限的复函》规定,车用燃气价格按照管道燃气价格有关规定进行管理。东莞市物价局说,市内各车用燃气经营企业须严格执行我市规定的车用燃气价格。
“结合我市车用天然气推广和经营情况,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。”市物价局明确,其中车用CNG(压缩天然气)价格最高不超过5.00元/立方米;车用LNG(即液化天然气)价格最高不超过6.70元/千克。
来源:中国燃气表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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