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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梯电价作用渐显 沪全年超一档电量用户将占15%

发布时间:2012/12/10

    上海实行5个月阶梯电价杠杆作用已经逐步显现,昨天从市电力部门了解到,截至11月底,本市居民用电超过阶梯电价划定第一档电量的占10.21%,其中超第二档的7%左右,超第三档的3%左右。据预计,在正常天气情况下,全年超第一档用电量的居民用户将在15%左右。
    据介绍,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,执行范围为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实行“一户一表”的城乡居民用户,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。实施阶梯电价后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方式不变,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,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。按年电量水平划分为三档,第一档为每户0—3120度(含),第二档为每户3120—4800度(含),第三档为每户4800度以上。
来源:文汇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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