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来国际最老品牌网

实施阶梯热价需还权于民

发布时间:2012/10/29

    北京正在考虑按房屋面积大小收取阶梯热费。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负责人表示,阶梯热价将按面积划定基本供热保障,别墅或超大面积的房屋超出基本供热面积的部分将实施高热价。(10月28日《京华时报》《新京报》)
    近年来,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都选择了提前供热,而供热成本则由财政来买单,受到民众一致肯定;而且,北京等地的供热价格也由于财政补贴多年没有上涨。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。不过,北京正在研究实施阶梯热价,或许让一些人心里不爽。众所周知,无论是实施阶梯电价还是阶梯水价,都引发过巨大争议,质疑者不在少数。公共品的价格改革,尤其是实施“阶梯××”改革,似乎都得不到社会一致认可。同样,实施阶梯热价也可能遭遇质疑。
    比如,“高热价”如何确定,供热成本是否合理,实施阶梯热价是否为了增加有关企业收入?恐怕这些问题公众都会“打破砂锅问到底”。其实,民众质疑不是坏事,而是促进公共品价格合理改革的好事。
    事实上,只要是有利于社会公平和资源节约的公共品价格改革,绝大多数民众都是支持的。以实施“阶梯热价”为例,房屋面积大、耗热量大,就应该承担相应的高费用。否则,就是公共财政或者纳税人在补贴少数人,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。但是,实施阶梯热价,也有一些前提。
    比如,建筑保温是否合格。从相关报道来看,很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,这必然会影响到保温效果和室内温度。再比如,由于某些居民小区供热设施有问题,也影响到室内温度。如果只按房屋面积制定热价,忽视了室内温度及其影响因素,也是欠妥当的。
    尤其是,实施阶梯热价要把使用决定权还给民众。水、电使用多少,民众均可控制,然而,全国大部分使用集体供热的民众却没有使用决定权,即,不管你想不想用暖气,人在不在家里,暖气照常供应,费用照常收取。这种计费收费方式既不公平,也不利于资源节约。
    保障民众的暖气使用决定权,必须“分户计量”,即每一户都应该有控制供热温度和供热时间的设施。但据报道,早在2001年原建设部就要求在全国逐步推广供暖“分户计量”,但十多年过去,仍然只有少数地方少数居民在试点,供热“分户计量”并没有全面铺开。
    供热“分户计量”难以推行的真实原因恐怕是改造费用没有人买单。其实,这完全可以公开讨论,让政府、供热企业、开发商(或物业公司)、居民等共同承担。最理想的办法是,政府与供热企业承担旧小区的供热改造成本,新建小区强制开发商为“分户计量”买单。
    显然,北京一旦实施阶梯热价,会有更多城市跟进效仿。因为实施阶梯热价有利于减少政府补贴和供热公司成本。但是,无论是北京还是其他城市,实施阶梯热价时,不能只是简单地增加收费,更应该推行供热“分户计量”,把暖气的使用决定权真正还给民众,这样,民众缴纳供热费才没有意见。

来源:山西晚报

上一篇 : 拉萨市供暖工程进入攻坚阶段

下一篇 : 利来国际最老品牌网:烟台开发区热力公司改造16个老旧...

返回列表